为加强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我市将《宜宾市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列入2021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并组织开展草案起草工作。9月2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听取市政府法律顾问及市人大相关委室、市林业竹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条例草案的论证意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张树奎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竹海景区实际,认真进行研究论证,从增强条例的地方特色出发,对条例的立法结构、立法用语、景区管理体制、法律责任的设置以及相关条款的合法性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会后市司法局将会同起草单位,及时研究整理论证意见,吸收好的意见建议,并借鉴其他地区风景名胜区保护的立法经验,逐条修改完善草案,同时严把合法性审查关,提高立法质量,使《条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