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10月29日,宜宾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宜宾市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论证会,听取市政府法律顾问及市人大相关委室、市政协法群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条例草案提出论证意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张树奎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专家和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宜宾实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论证,对条例的立法结构、立法用语、需要解决的问题、法律责任的设置以及相关条款的合法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对增强条例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认为《条例》的制定很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机动车停放,对于治理交通拥堵,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张树奎副局长表示,机动车停车立法涉及的问题很多,矛盾也较突出,《条例》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感谢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市司法局将会同起草单位,及时研究整理大家的意见建议,合理进行吸收,并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同时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切实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