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7日,宜宾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宜宾市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论证会,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市人大城环资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法群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立法论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古兴富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专家和各部门负责人在认真研究《条例》草案的基础上,对立法的体例结构、政府和部门职责、具体条款的合法性、法律责任的设置以及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从各自的专业角度进行了分析论证,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为《条例》的审查修改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指导。

古局长强调地方立法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司法局将会同起草单位,及时整理大家的意见建议,认真加以研究,对草案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使《条例》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农村生活污染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为遏制农村生活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