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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宜宾市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立法科

 

调研图片20200825092242.jpg

按照2020年立法计划,市司法局正在对《宜宾市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立法审查,为提高立法质量, 8月19日, 市司法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具体起草的律师事务所组成立法调研组,赴江安县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江安县夕佳山镇蟠龙片区、阳春镇桐梓片区,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当前基层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了夕佳山镇、阳春镇及辖区4个村对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工作的介绍和立法工作建议。参加调研的县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人、养殖专业户、农民专合社负责人、村民代表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粪污治理、垃圾收集与处理、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秸秆禁烧与处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职责、资金投入机制与法律责任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就《条例》有关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具体探讨。

为了立良法、促善治,我市高度重视开门立法,在《条例》起草和审查阶段,通过召开听证会、网上征求意见、发文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努力让我市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更“接地气”。下步我市将在收集各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和吸收有益的意见建议,针对亟需规范但缺少法律依据治理的农村生活污染现象,研究立法急需解决的具体问题,让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立法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以法治方式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建设全域化美丽宜居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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