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 中央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政务新媒体
首页>信息发布>行政复议

宜宾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四川省首例地级市副市长出庭应诉

时间:2019年12月18日 来源:宜宾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

2019年12月17日14时,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由该院院长杨玉泉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宜宾市副市长钟雯彬、筠连县县长刘朝平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司法局局长李勤作为市政府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副市长孙小川,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共12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

U020191218624647678789.jpeg

经审理,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宜宾市首例由副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是宜宾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具体体现。

本案系一起因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引发的行政诉讼。2019年1月5日上午,若愚山庄刨锅汤品鉴会在筠连县镇舟镇前进村举办,参加活动的群众100余人。当日10时58分许,部分群众集中的2楼农产品展示区木质横梁突然断裂,造成1死8伤的严重后果。经调查,筠连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筠连县镇周镇蜀镇养殖专业合作社(若愚山庄)“1.5”高坠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承办方来和商务公司承担重要责任。来和商务公司不服,向宜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机构实地调查核实,案件审理会议票决,宜宾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来和商务公司不服,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U020191218624647734327.jpeg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钟雯彬副市长在庭审中发表辩论意见:来和商务公司作为承办方,其应当承担的责任是来自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合同的约定;承办方对刨锅汤品鉴会活动地点应该有一个理性的安全责任判断,承办人对显而易见的安全隐患应当尽到排查的法律责任。市司法局李勤局长发表辩论意见:来和商务公司属于本次事故的生产经营者,其在承办活动中附有布置活动现场、策划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应系实质性策划和承办。

U020191218624647783552.jpeg

钟雯彬副市长在最后陈述中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以此次庭审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目前,宜宾在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跨越中,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风险防范任务和挑战,若愚山庄“1.5”高坠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警示了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责任。”

本案是四川省首例由地级市副市长出庭应诉的案件,是宜宾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全市行政机关形成敬畏法律、信仰法律的法治意识具有重大意义。

回到首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