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 中央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政务新媒体
首页>信息发布>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的材料

时间:2019年08月21日 来源:宜宾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责任编辑:

 

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的材料

 

    一、公民个人提出申请的,须提交: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参考格式

    (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亲属申请复议的,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单位提出申请的,须提交: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参考格式

    (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成立批复(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九)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回到首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返回顶部